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令
第6号
鉴于当前疫情特点和严峻形势,为有效阻断传染源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3号令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特发布如下命令:
从年1月23日起,全县所有乘坐长途客车、高铁、火车、飞机等密闭空间交通工具到双峰境内的人民群众,均应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,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,应立即佩戴医院(见指挥部第4号令)发热门诊就诊。
双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
年1月31日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